7月1日,国家医保(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🏌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👒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🚤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🌦)《若干措施(🕗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📼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🕡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🤚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🎿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🏋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✏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✅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🍎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😓)的创新药(🌴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📢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🗯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😜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💃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💦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🈂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📍)家(🚛)医(🐇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🍃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🥞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💦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🐬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🗞)调整药品配(🕑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🏤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🗨)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🐻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🕷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♐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🏮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🌊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👍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🆕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🎁)点纳入(🚜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🦉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⛄)布会现场,国(🏁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🐹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👒)障体系的(🐊)第一步。该(🥝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🤘)超出基本医保(🃏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🏆)报两者。” 中(🔄)新健康记者还(😫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🌐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🛒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🐮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♉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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