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🤮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🅰)《支持(😯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🥣)若干(🔭)措(⏲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🏕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🧐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📻)干措施》首条便(⛩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🦄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🚍)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😑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⏫)和分析,开发适(🖌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👫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⚡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🚋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🏊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😱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🐽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📵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🐮)品监管部(🌙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🌆)规格、(🚹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🏬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🍟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🐎)新药物(👥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🉐)高发重大慢(😓)性病(🍁)、儿(🔒)童(🌨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🚈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🔄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🗜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🚷)出,鼓(🔸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🕸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🌳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🐳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🥒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🦒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🧡)大、患(🕜)者获(🥋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🦄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🎉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🎹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🐫)支(🔸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🧓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🥞)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🍈)创(🙀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🕎)。” (🆗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🥊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👻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🔹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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