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🎪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📍)展的若干措(⚫)施》(以下(🤸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🈶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⚾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💲)都一一给出(🚵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🍻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😽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🍂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🐕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🛤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📖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🙁)部门给予点(🐂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🤗)、(🛐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🤛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🌊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💘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💀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👏)领域,推(🎼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🐚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⚡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🔋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💠)进入(🥂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🔆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✝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🚇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👻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👼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🎭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🍓)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🚈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🥙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🐎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♉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💷)入医保支付范(🥕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🕉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😅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🐀)创(🛰)新(🍹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🆑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🍦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😐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🌑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🖲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😉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🥌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🏞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📶)关负责(💿)人(🛅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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