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🍯)发展的(🔒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🔯)外发布(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🔮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🍜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🗞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⏪)医疗(🍤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🥀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🐖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💻)期(🎦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📞)的耐心(👖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🤺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🏣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🕞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🦐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🧑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🐑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🎳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🎸)完(🏗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🎽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🏧)施》提出,鼓(⛺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🚏)内(😘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🙄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🃏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🏽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🙄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🥠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🚕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🚟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💴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🤓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🔋)益显著且(📶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🛐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🔌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🍖)保障(📖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🍲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😬)保保障边(💱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🌤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🐄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📷)以自主申报(⌚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💐)、商保创新(🚤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🏹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🌯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🥧)是市场行为(🔅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👬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🤠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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