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🖥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🔜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🔱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🐧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🌏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🥉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🕴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🛳)投资规模(😁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🤥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🕗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😒),上市申请(♉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🆗)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👨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🧒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🚥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🎖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🖖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🐱)门(💨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🍦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⛽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🌓)积(🍆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📦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🧦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😖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🐛)合(🕔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⏰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🦐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🥓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🎍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🖱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🔭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🧜)的创新药,可商(❇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👜)患者获益显著(🕥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⛸)布会现(🔪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🥂)健(🏃)全(🦉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🆔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🦂)表示,“国家医(🌓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📩)目录与医保(😌)目录同时申(🐺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🍞)两者。” 中(🐲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🚩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👛)位可能不一样(🐷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