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🛸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🔜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🎛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🙈)国统一的医保(🗜)信息(🃏)平台(🥎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👙)业、(🥛)科研(🤷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🏐)率(🎇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😔),鼓励商业健(🆓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😸)险公司(🔂)通过(😻)创新(🧟)药投资基金等(🦀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🌌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🚊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🔳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👍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🏕)疗(🎥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🦌)求和患者(🏴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🚩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👖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😉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📵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🤐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🎋)文(👷)件中(🥜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🧐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🌓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🌬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😹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♈)渠道。” (🚒) 黄心宇进(👆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🚾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🎵)目录或同时申报(🏍)两者。” (🌂)中新健(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🖤)药(🈶)目录(🌹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🎀)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📏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🔼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