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🈚)“研发难(🙉)”“进院(😀)难”“支(🎗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🈁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🕔)医保数据(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⚽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🐶)研院所、(😿)医疗机构等合(🦎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🆘)在资(🖤)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🍗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🧑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🌪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👩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🥓)门(🖼)与企业可(✨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🎧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🉐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📝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👉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🦅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🚪)事会,根(🚦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🥄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🛂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🌄)判药品和商保(💚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🏦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🆒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♑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🚥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😙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🔼)路径。 另(📃)外,此次文件中(👓)的一大亮点(👾)是提出(🥐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🔻)创新药(🎳)品(🧘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🌔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🦍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🌜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🚴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🍱)明(🐱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☝)新药(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🐧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🍁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🍎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💻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🐗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🅿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🥫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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