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🖼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😉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👖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😧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🌨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💵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💁)据用于创新(🧙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👴),做好(📖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🥜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🈯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📩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🔂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🗒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♏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🏾)业可(🥓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🐙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🕓)在统(🚋)筹推(🏒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🐚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🍜)门联动的支持(🎧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📣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⏭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⬅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😹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🛡)品目录更新公(🧖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🥑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🏩)用(🤷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🌄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🍅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🙊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🛫)纳入(🥒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👫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🐗)时纳入医保支付(🍽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💟)录)。重点纳(😇)入创新程(🍳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🐑)著且超出(🌮)基(➗)本医保保障(👕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⚓)服(😻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🌡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🚞)供新(💕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🙏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🐼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☝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🔑)还在发(🧚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🏓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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