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🌜)称《若干(👜)措(🧠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📎)药企发(🚿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🏆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🌲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📆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🖍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🏸)理确定研发方(👖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🍻)。 (🌚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🕙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🎷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🅿) 另外,文件提出(🙈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👹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🕕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♋)入涉及的主(🏕)规格、参照(🤠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🐱)施创新(😥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🍣)高发重大慢性(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❣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🈴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🥓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👭)国栋1日(🕦)在政策解读发(🗼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👑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➰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🍦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🍫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🍪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🔆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🤾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🍔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🏊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〽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🧑)药,可商有(🎗)关部门研(⬛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🤖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😗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💔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🐡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🍟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🐉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👬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🔉)设计(🏟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🎃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♐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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