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📈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♊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🙌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🏜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🌥)康注意(🗾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🏺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😸)施。 《若干(🛁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💟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⛱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🧖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🙏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✳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🎎) 在统筹推(🏙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🚔)传染病、(⚫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🍉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🙏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🤽)家医(😝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🚑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👈)施》提出(🙂)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🎍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🐰)时调整(📝)药品(😼)配(🤗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🖥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🕙)录数量、药占(🏰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🧘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🖲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👖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✅)情况(📍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🐼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🏍)显著且超出(➗)基本医(💟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🃏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💳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🚈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🎠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😇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🅰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🔁)保局相关负(😜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🥖),这是(🌨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🤘)在这(🈯)里(💎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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