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😆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🍭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🍿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🔨)信息平(🕔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👋)研发需求(🐴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💅)研发方(🎄)向、布局研发(🥢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🚜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🕥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🌋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🥕)投资基金(🌌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🐏)心(⚫)资本。 (👘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🕣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🐑)格、参照(🛏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👆)筹推动创(🐱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🐧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🌄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🍋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🦐)。 此(🎇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🙇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🌙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🈶)3个(🤰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🤳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🥦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😋)只能有两(🔫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📫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🏾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😀)行路径。 另(🍑)外,此次文件(🌑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🕒)保保(🕤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🖌)计划实现商保(🌝)创新药目录与(🕺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🏒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🍴) (😉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🚖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💵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🏁)相关负责(😋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🍥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🦄)推荐,而且价(🚔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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