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🥕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⛅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🥚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🍷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💅)—(🌱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🎍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🕦)投(🍞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🍔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🧔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🆚)持创新药的耐(💺)心资本。 (🥙)另外,文(🤺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🔝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🥊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🦇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🐐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🌂)提到组织实施(🛍)创新药物研(👲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🐅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🎊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🍕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👏)于药(🌏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🦐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🎒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⛽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🍫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🗨)为由影响创(🤡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🐼)的限制)。 《若(🔌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🏩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🙅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🧛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🙃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🚸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🏣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🛒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💇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🚁)新药(🎭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🆒) 黄(🔇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💇)申报纳(🤘)入医保药品目(🚖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🆙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🛒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🌌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🤤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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