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📳)生健康委印(💓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🔷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🥎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🈺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🧖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〽)用药需(📽)求等(📄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💆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🍙)企业、科研院(💡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🔳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🍉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🤺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🐤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🚪)门(📐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➕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🚁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🗾)方(👉)面,文件专门提(🥉)到(🔉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📷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🙋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🕘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💖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🍠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🔜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🌠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🐮)会,根(🎊)据需要及(🐁)时调整药品配(🏋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🤳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🚌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🚿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🚈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🀄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👚)层次用(🍈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♋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🏚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🚨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🐂)申报纳入医(⛅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🧝)康记者(🥒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🚏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🍜)家医保局相(♓)关负责人表示(🔁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🏩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🖍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🔍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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