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☝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🗳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🆔)出“支持医(🔤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⤴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🎪)台,做(😟)好疾病(🛰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🈯),支持医药(🌳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🤤)局研发管线(🧥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💧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🌠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🐫)资基金等(⛽)多(🎸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👮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🥔)药(🥡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🏋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💘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🈹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✳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🥧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🌃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🍶) (🤸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🥌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👻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😑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🈳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🚏)制(即同一通用(🥊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🤷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🥘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😊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🚲)序将符合(😹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💍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✋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🆕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🎣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👒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🛏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🤫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🔼)现(😞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⏱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🤘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🐻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🧦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🦒)家(🍹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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