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🤡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♒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😬)的(🏭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😠)”,文件都一(♏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👋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⌚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🚸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😰)产品,支持(🚃)医药企业、(🚈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🔤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🌍)康保(🧗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📄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🎿)本。 另外,文(💿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📻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🍣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🤒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💠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🤒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🧕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🤨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🚥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🐓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🐏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💭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📣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🏾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🍎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📙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🤛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🕧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🦄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📅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📤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🐘)支付渠道。” (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💐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✂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🛋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🥡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🌤)者。” 中新健(⛏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💳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🍸)品设(🈯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❗)场的(🤹)边界在这里(🍦),所以用的是推(Ⓜ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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