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👹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👉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😼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🎚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💴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🌜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👧),提升创新(🛂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🐽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⛔)商业健(🏳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🛷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🦂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🥂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🌗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👛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♐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🤬)发(🛬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🎼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😨)务落地实施并(🎛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💛)布后(🆑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📌)用药权益。 (🥓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👴)构用药(🈚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🗯)新药配备使用(💍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🚁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💝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🍸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🍷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📃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🧤)度高(🍜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📳)者(🕡)获益显著且(🌼)超出基本(🤳)医保保障范(🆗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🔃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🐪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⛺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📶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🌀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⚪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🔝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🏦)药品目录、商保(📆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🧢),商保创(🌁)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🌥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⛳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🏄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🍗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🔻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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