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🐳)的《支(⏬)持创新药高质(🌒)量发(🏐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📞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🌗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⚫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📊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💯)体来看,文件(🕵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🛃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🌝)用药需求等(🕚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🌡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🌋)率。 (🔐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🌩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🦒)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🥙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📱)门(🚿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😄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🌠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💴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🧡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㊙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💻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🕶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🥚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🔡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🌽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👈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🔶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📼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🧣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🚦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🌖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🚝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🎭)品目录”(以(🧞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🐵)创新程度(🗄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🙏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🈺),国家医保局(😖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👍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🚆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🏍)出(🏺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🙌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🌧)医(🏈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📅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🔵)时申报两者。” (〽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🐅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📊)表示,“因(🎰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🔓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