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🐍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🔙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🧟)”“支(💾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🥅)“支持医(😳)保数据(🛀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🐒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🔱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🥙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🤼)种方(🛰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🔁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🔘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💁)推(🎏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🎉)创新药物研发(🦍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💉)罕见(🕖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🚞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😟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🤶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🐁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⏲)任务是推动创(🚉)新药积(😷)极进入(😒)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🍊)干措施(🌳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🥟)录更新(🏧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🧠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😫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🍺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♐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🐬)新(🐣)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📨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🌛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📕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📥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🙇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🕧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🎞)确基本(📬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🈺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🍏)医保(🏁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🤾)同时申(📁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😝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🐂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😆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🔀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🚫)的药品是(🚪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🐐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🚉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🤥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🔭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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