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📦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🍻)意到,对于业(🔊)界关心(👹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♉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🌻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🏜)配创新药研(👶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🦇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🏥)所、(🍎)医疗机构等(😵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😤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🕎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🚎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🔄)药品监管部门(💝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⛏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😼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🙅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📲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♟)发相(🍆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🤓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💣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👘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😍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⏭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😝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🧥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📦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🧀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🏺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💂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🎪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🥏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🙇)件等特殊情况(😜)必(⭐)需的创新药,可(🕉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🍓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🕊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🍖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👮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🦈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🖊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🏍)或同时申报两(🔩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🎙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🐦)不同的产品(🏠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🐝)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🍣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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