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✳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😙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🎱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🏑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🍾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💑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🛂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🚏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😦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🕥)新(🤭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⚪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🔦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🈁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🧚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😌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🖇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🥊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🍳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🌨)专项,聚焦(✳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🏷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🚾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⛸)门(🦅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😉)前,即使进了医保(⚓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🍃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🎻)药品目(📍)录更新公(👉)布后(🥀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🧢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⤴)疗机构用药(🚙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♎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👂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🎨)限制)。 (📀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📥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🍬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🎧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🙌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🧠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🛩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🌑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🌞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🤙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🛀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🏽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🏁)品(✡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🥥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🏑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🏳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⭕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😷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⭕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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