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🕷)医保局、国家(🗂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👀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🛡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🎍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🧣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🚟)依托全国(🏑)统一的医(🛂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💷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♒)适配创新(🕟)药研发需(🤷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🏋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⛔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🍐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🥧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🎰)创新(💡)药的(🛎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🐬)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🎪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🕜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🥦)策指导。医(🍇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😶)展交流。 在统筹(❣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🏔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🍻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🏭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🧙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🚜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😽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📋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🏡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👙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🙃)创(😕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🎒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🌫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🔈)件(🎙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🙌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⏸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👂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😪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💮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🛄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📶)受力的(🐞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😄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🔱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🤖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🎚)进入商保,并不(♒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🗝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🚸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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