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🛶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🌋)关心的创(🍯)新(🔹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🤴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🍦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🙌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🧀)来看,文(🦑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🎿)信息平台(🤚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🛌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🔟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🤩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👄)业健康保险(🌷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🌩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📊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📍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Ⓜ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❌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🤬)及的(🕧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🕋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🧙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✒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🚊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🥟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🎀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🕍)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🐩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📶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😳),保障(🗾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🎥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🦑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🍈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🌋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🥃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🚋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🍧)新(📫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🏯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🥄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📁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🗽)超出基本医(🛸)保保障范(🖱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☝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🏐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🌗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💗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🌉)保创新药目(🚸)录或同时申报(🚜)两者。” (🕋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🍠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🥉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🥦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🥧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🌸)的是推荐,而(😣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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