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🐺)生健康委印发的(🐋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🚈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💈)新药企发展困(🔫)境—(📷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📰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🛹)病谱、(🥐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🚓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🏓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😹)构(💨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🌲)布局研发(🍨)管线,提升创新效(〰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🔓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😐)方式(🚐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🔠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🔚)予点对(🚳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🍳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🤦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🌊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⛎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👗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🌀)此前,即(🔜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🐰)干措施》提(❕)出,鼓(🐏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📜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✌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🛑)机构用药目(🎱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😡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🐎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🦋)个规格(🦇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🏿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🌨)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🈵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🌦)医保支付(🆗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⛪)药。 在(🥂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🏍)宇表示(👌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🎤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🏫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🐤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🚗)不一(🆎)样,这是市(😶)场行为,市场的(🙉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🙇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🍫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