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➗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🔊)若干措(📉)施(🖖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💰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♿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📶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📴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🏿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🦉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🏈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🚸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🏰)需求的数(🕥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📁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💀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💦),鼓励商业(🌯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🚑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💈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😰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🔶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💩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🙏)范围等开展交(💸)流。 在统筹推(🐃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🏑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🔕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🖕)药积(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🍮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👽)公布后3个月内召(⏸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🎫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📟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📩)药品可不(⛷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😫)用名药品只能(📤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🚇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🙀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🎤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🔼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🐱)局医药服务管(💞)理司(🌕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👈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🏾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🐛)录与(🐧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🌾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🍽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🐇)局相关(⤵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🐉)的(⚪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🦓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🌙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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