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❎)发(🍤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🖍)到,对(🌋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✴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🐏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🙄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🀄)院(🤱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😯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🕞)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📵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🙋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🌡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⛱)动创新(🙉)药研发方面(😭),文件(😚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🈚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🕟)任务(🏍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👅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😡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🗺)医疗机构于(🎩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🌗)医疗机构用(👣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🆘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🧖)创新药目录(✋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🖖)特(👙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📞)入医保支付(🚫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👣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⏮)保创(🐫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😼)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🚮)务管理(🐌)司(🥈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💵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🏺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💴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🐤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😛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🎸)申(🥂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💭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🍉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😖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🎵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🔰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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