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🔋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🍺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👍)一一给(📣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🤚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🏵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🕛)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😄)研(🎿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🤐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🍙)金(🚨)方(😼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♉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🤼)业(🙄)健康保险公司(🕥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🗺)研发提供稳(⚫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🥕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🎭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📉)新药物研发(🍴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🤓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🤨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🐾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🏸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🌒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👄)于药品目录(👖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🎲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🉐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🛍) 此外,不(🤽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🕝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🤺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😞)大公(🌉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🕘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😘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🙁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🐄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👬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🛹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📐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🐉)序基本一(🛢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🌘)保创新药目(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😖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🕕)药品(🛥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🙁)产品设计的(👤)时候定位可(🏐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🛣)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🐚)也(🌧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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