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🕺)展的(🍛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🐜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⛪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⛹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🍏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🍣)金方面(🌠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🍧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🖖)健康保(📠)险公司通过创(🌸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🤝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🤠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🦄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🚭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👟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😳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🧤)焦重大(🛸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🚴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🙀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🥖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🎵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🍙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💬)备(🚎)或设立临时采(❎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🎐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🦆)外(🎛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🌝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🕳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🎃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🤭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🤓)本医保药品目录(🥍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🎈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🚾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🌭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👤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🐆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💊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🔗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⏺)申报、同步调整(⚡),程序基本一致(🏯),企业(🍯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👋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🏓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🦁)药(🏧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❌)为不同的产(🧟)品设计的时候(🔛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😡)界在(🌉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😕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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