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🏜)国家卫生健(💈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🐰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🙊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➖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🥈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⭐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🏄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🏛)等数据归集(😦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➡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♍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🍦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📷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🆚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💈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⏮)方(🎌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⛄)件提出,上(📝)市申(🏁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🏄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🥜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🏽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🚽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🍗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🕡)策(🎖)解读发布会(🆘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🚬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🏔)开药(🤛)事(🥓)会,根据(🍵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👡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🏩)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🌧)格的(🗯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🚚)将(🦖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👴)件等特殊情况(🏟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🔓)范围(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🥕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💙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🚅)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🦑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🚷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👴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💝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🚼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✅)医保药品目(🥓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🤓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⛳),市场的(❗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👞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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