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🐘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🎼)措(😵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😹)新药企(🍴)发展(🍜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🍒)都一(🌔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🐡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🐎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🐶)谱、临床(🤺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🥑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🔆),支(🥫)持医药企业、(💘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⚪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🤒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🌿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🈺)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🏷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💨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🍇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😲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🥣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📆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🧚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😶) 此前,即使(🏻)进了医保目录(🤙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🕺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🐸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🔎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🔚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🌈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➖)判药(👭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🤳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👩)规格的限制)。 (🤤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🐿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🏾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🖲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🚎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🎩)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🍍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🏠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🆎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🚢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🆎)商保创新(🌄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💋)者。” (👻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👉)表(💸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🈵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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