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🥎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📱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🐸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🏩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🚷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🕝)创新药研(😜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📒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🌤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🗺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🔹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🦉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🖲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🔵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💧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⏸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👻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🔐)药(🌳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🕌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🏵)实施并完善(🥅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😚)发(🐔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🕷)《若干措(👴)施》提(🆖)出,鼓励医(⬅)保(🈁)定点医疗机构(🈯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🍍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🍆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😾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😕)用。医(🏍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🖌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👎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🔄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🗨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🈺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🗺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🀄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🎵)会现场,国家(🐛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🥂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💛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🈺)的(🎊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🎹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🧕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🤘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🚙)。” 中(🥢)新健康记者还(🖤)在发布(⬆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🚝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🚜)同的产品设计的(🍅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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