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🧥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🌶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🍥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🕛)外(💻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☔)药企发展困境(🎵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🥕)”“支付(🔟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〽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🀄)体来看,文件(🖖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🏓)保信息平(🤱)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🔬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😏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🕔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🌭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🧗)等多种方式(🥡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♟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🚐)创新药,企(👭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😢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🛄)围绕药品目录准(✴)入(🚒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😚)推动创新(🐩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Ⓜ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🚣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💋)进了医保目录(🤪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🥨)医保中心副(➕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🚊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😜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😼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⛎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🍍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🚴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🎬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🏾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🥢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🌏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💾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🕸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🐱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😑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💥)服务管(🌮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🌉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😠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🍐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📒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🧢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💳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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