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🏷)7月1日(🤽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🍣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🐙)创新药(🌛)企发展困境——(🚲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🚙)决(🤳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🏔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😛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🎙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👴)新(💂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💠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🌺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📍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😧),企业可(🦖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😚)统筹(🕘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🐣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♋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👔)完善多部门(😇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👄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🐻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💼)以医(🕝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💥)药目录内药(🏡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🔓)出,定期(😐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👟)合条件的创新(⛴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🌤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🤼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🗄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🤧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🤹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🈁)务管理司司(🥑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💉)目录是健全多(🤧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🐞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🏗)同时申报、同(🍥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🎒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🤞)新药目(🔫)录中的药品(👖)是推荐(🐝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🖐)计的时候(📁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👤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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