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🤒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🏕)发难(🏳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🎺)出解决措施。 (🍿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🏩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🔦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🐡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📏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🎰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💧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🌡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💝)提供(💸)稳定的(🏜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🎗)。 另外,文件(🛡)提(🔸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😌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🤫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🥘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👟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💋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🔧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🏯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🎢)临时(🐇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🧦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🌥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🌬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🈂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🐬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🏍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🗡)路径。 (🏬) 另外(🏧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🐰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🐱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⛵)的创新(🎣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🥡)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🚰)黄心宇表(🎛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🍲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💼)支付渠道。” (🤣)黄(🎪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🙌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🥕)医(🛫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🏜),程序(⏱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🍕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🚸)保创新(⚡)药目录(👙)中的药品是推(🍣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🎁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🍴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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