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🤲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👶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🤛)决(👱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👲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🤨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😋)品(🖇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🧀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😪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🛋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💺)品监管部门受(🥖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🥒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🥍)主规格(📲)、参照(🏇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🧔)交(🦆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🏧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🏨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🐢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🈚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👃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🎾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👙)时调整药(🚥)品配备(♑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♑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🚙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🤟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🤧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❎)有两个规(⛸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💲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🔼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🔡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♋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🕍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🔇)临床价值大(🥅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⭐)医(❎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🔩)心(👽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🏤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🐫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🍰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🐊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📬)支付渠道(📒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💞)录(💎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➿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🎚)报纳入医(🕠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👖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👧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🍱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🍀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🔻)应(🐈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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