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🔠)到,对于业(🚈)界关心的(🏙)创新药企发(🍺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🗣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🐅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💩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🚽),鼓励商(🌽)业健康保(🍼)险(🏮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🐎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🔊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🍮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😲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🗝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🌖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💨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🍸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👚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🎉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🌳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🎷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🍅)在政策解读发(📆)布会(📥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👳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💲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🎈)患者合理用药(📟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➗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🆓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🧕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🍁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🍛)基本”的基(🌧)础上,按程序(🕴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🍞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🚆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👆)围的可(🤗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✳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🦊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⬇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😗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🎣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🈳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🚤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🌋)一致,企业可以(🐴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🛸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🌶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👨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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