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🍇)7月1日,国家医(🚳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⏫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⏱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🚃) 《若干措施(😢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🚻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💡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🐫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🚅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⏱)健康保险扩大创(❎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📘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🦌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🙇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🤜)步申请医保部门(🎛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🍷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⏲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🧔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💹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🎟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💯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🔬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🐿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📜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🙊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📿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😴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🙏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😳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🚖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💫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♟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⛑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❤)付范围的可(💭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🌨)的一大(📫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🏕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🤓)值大、患者获(📖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📙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💹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🌷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🖊)明确基本医保(🍿)保(📄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😫)医保(⛰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🗞)家医保局(🖊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🎿)报两者(👁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🍔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🐿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🕉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🦔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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