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🔅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🎦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🤤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🕙) 《若干(♋)措施》首条便(💋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🕎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💒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🍼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🙌)医药企业、(👪)科研院(🏗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😰)险扩大创新药(🤳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🈹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👀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🤮)保部门给(😏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🚉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🧔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🌯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🥁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😕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🕢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🚼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🚞)栋1日在政策解(🏠)读发(🌖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🤰)药(👉)品目录(✈)更新公(🐟)布后3个月内召开(㊗)药事会(🧤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🐪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💎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🎫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📄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🤮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🎏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⭕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🕞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🛢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➕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🔋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🛎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🍹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🚩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💩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💳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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