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💋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❄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🦌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📍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🥠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🚖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📪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🔦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🗻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🌞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🚳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🌻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🔮)发方面,文件(👔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🍘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💍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🏈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👙)部门联动的支持(⏸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🈹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🥔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🔝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📖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🐩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😁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🕜)理用药(😓)权(🍑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🕜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♿)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🎸)用。医(👄)保目录内谈判(🚚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🌱)同一通用名药品(🆚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😘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👦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🙂)商有关部(🎫)门研究临(🚋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🏸)可行路径(🐃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🛳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💋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🙉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🏳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🔀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💜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📪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🎿)整,程序基(🚫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🍥)保(🦀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🧚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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