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🙏)卫生健康委(😞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😫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🏬)意到,对于业(✅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🔇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🤜)保数(👨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🎼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👬)用药需求等数(🈁)据归集和分(📸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💠)医药企业、科(♈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🥘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⛄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🕹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👢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😷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✨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🏌)重(⬛)点领域,推(🏠)动药物研发(🚃)相关任务落地(🎲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🚚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💞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🍔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💞)栋1日在(🔨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🍈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🦑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🔕)目(🆙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🐐)求和(🧚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🙅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🌼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🕍)的限制(🔌))。 《若干措(🌦)施》提(🚨)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🙈)基(🙊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🏥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✒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㊙)入医(🎰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🚦)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🥍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😲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🤧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⚡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🤝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💮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🚓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🌤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🙎)报纳入医保(📝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🖥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🈯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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