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🎻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🐬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💖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👴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💖)难”“支(😡)付难”,文(🎆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👆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🍏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🐫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🌶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🍦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📉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🔚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👇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🥨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🍚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🏾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🌌)涉及的主规(📐)格、(🥕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🥘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🆕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☕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🍙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😏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🌭)国栋1日(🏯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🌲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🕕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🛥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🙎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💤)创新药配备使(🔛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🙈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💔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👩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🕋)健(🤠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👵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🕘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💉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🦌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🚥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👿)现商(📳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🚟)同步调(🥥)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💂),企(👏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🐪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🚟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🦈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🌙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🎋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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