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🍺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🤲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🛄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🥅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✂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👽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🧑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🍗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🍩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💸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㊗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💝)同步申请医(🥩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🐰)点政策指(🧔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🃏)品目(😣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🎇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🔠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🧔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👛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🛋)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🧥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🕌)药也常(😝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🧛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🔽)医疗机构。 (⛹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👣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🦃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😾)用药(🈁)权益。 (🦋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🎂)品可(👰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🌵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🐂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❓)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📨)新(🙇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📦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🏉)点是(👾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🧑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🅰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⛪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😏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👋)、商保(🌐)创(🏢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📽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🍞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👮)表示,“因为不(🌿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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