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🎡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🈴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🈂)”,文件都一一(😬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📃),做(👉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🔥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🍰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🤨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🎼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🍒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🥥)可围绕药品目(🐇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🚇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🏡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✊)、(🆔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🐂)儿童(💏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💉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🤸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😂) 此前,即使(🙏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❎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🕎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🚨)构于药(📬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✨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🏽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🐖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🔆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🍁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💛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🔢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🉐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🚧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🤵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💊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🕯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🔔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📈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👵)基本医保(🔴)保障边(⛅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👅)承受力的(🚞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🦁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🍪)进一(💙)步表示(🥘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♎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🐥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🔧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🗒)示(📇),“因(🕖)为不同(🗯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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