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🥐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💉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💶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🅰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🔄)创新(🥨)药研发”。具(👨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💵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⏺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🌏),鼓励(🥙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🗨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♌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🥝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🈵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🧔)门受理的(😨)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🌊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👋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🦗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🔺)动创新药研发(📙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🧀)大传染病、(🥗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👕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🦓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😼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💉)解读发布会上强(❄)调,首要(❕)任(♏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🔦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🏰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✌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👊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🙋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🥑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🍡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🤝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🔱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🚣)特殊情(🥅)况必需(🎣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🦀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👂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⬜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🎄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🛶)获益(⏭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🕷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🚑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⏲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🚝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🥋)者还在发布(🚰)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🎗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🔃),并不是(🤟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