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🛍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🔑)康委(🚲)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🏙)新药高质量发(😱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🍁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💈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🔨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🧕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🥫)信息平(🏘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⛎)药企业、科研(🎁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🏽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✅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🍛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👄)提出,上(🦄)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💁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😁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🕛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🏔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🎠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🤞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🏙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🧟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🗼)更新公(🥉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📆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👲)期调整优化基(💻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👞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🗄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🌔)入医保支付范(🏥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🍶)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👚)的一大亮点是提(㊙)出(💷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🕹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🆚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📸)现场,国家医保(🏇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🍘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😤)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💱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🔘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💡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♊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🏠)基本一致,企(🚮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🥤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🕝)录(🍑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👗)品设计(🌐)的时候(🌕)定位可(😻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🔯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