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🥪)医保(⬅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🦂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🈵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🐹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🍎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🎞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🌯)疗机构(🎅)等合理确定研(🙆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🛬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👳)新药,企业可同(🏑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📥)门(😩)与企业可(🗻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⏬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🛅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❗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🦕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🐷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🤼)配备(🗿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👤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🤞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💶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🏁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🕑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😾)品和商保创(👬)新(🐙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🎣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🉐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🥐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😴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👻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🖊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🚦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🥉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♊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🍽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🌸)。 在(㊙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🔨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🌵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🍫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🍥)价值创(🥨)新药提供新(🅿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😤)商保(👁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🏞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😉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💼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👾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🤣)该也是协商(👻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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