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😇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🍧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⛱)—(🗻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📋)一一(💲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🔌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➗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😓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🐜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🥪)件提出,鼓励商(😘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🔡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🌚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⛑)创新药,企业可(🏉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🛷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🍴)付范围等开展交(👣)流(🗑)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💒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🚭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🦏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😪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👫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🤧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🍪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🦆)在政(🉐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😎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🎣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🛑)采购绿色(📼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🤝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🈲)限制)。 (🈹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⛰)期调整优(🧞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🦗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😐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🐍)现场(🈴),国家(💇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🔇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🤞)受力(🌟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⚫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😺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🚻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🏍)获悉(✅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🥩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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