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📡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🛺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🍖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👉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🎈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😌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💣)励商业健康保(💀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🌑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🦖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🔃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📺)出,上市申(🦂)请获得国家药(😺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⛄)药(🎞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♈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🐣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🖲)面,文件专(📰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🏘)的支持机制(🍒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🔉)发布会上强(🍩)调,首要任务是(🥤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🖐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🤦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🤽)疗机构用药目录(🕕)数(🌟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🍝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👸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🌘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🍠)药品只能有(🔄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👫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🛏)创新药纳入(🎾)医(🤬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🛠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💻)康保险创新药(🚳)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🌅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🚈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🐬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🦂)障边界(📖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✔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🧖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🍱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🛫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🚁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🍟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⛪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👊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🌘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💼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🗣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🐨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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