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🏮)生健(➡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🐺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🍌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🔍)求等数据归(🍽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❇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🔽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👿)定的长期投(🐉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🚩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🏠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🎑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🌚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🕹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🎃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🔙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😰)卡在医(🏼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👂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😜)会上强(👸)调,首要任务是(🍨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🐵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🔤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🚻)通道,保障临(🍁)床诊疗(🔓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⏱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😾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👿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🎌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🤩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🚔)新药目录(🎷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🐷)名(🌾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🐱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🌧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👈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🐓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🕡)付范围的(🌎)可行路(🌾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📈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🔥)药品目录”(以(🎊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🚂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💋)基本医保保障边(⌛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💤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🌉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⛷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🏻)目(🚩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🌱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😞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🏇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🌱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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