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😛)健康委(📠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😻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🏽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🐩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🍇)疗(⏫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🌤)通过创新药(🤶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🌄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🚕)提出,上市(🏧)申请(➕)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📲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🍮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🥉)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🏠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🛩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💠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⏯)国(🎟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🛰)大慢性病、儿(👯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💯)发相关任(⏺)务(🌡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⛵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🎷)卡在(🐃)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👩)节(💢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🍹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🧗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😝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🎷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💾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🕤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🤗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🦇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📤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🍔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⚡)共卫生事(🌅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🤦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🎨)场,国(🎸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🙏)司司长黄心宇(🎲)表(☔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🧠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🥔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🆗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🏨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😄)同的(🛒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🔭)为,市场的边(🐉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🔕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🙌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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