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🔲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😞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♑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🕛)“研发难(😷)”“进院难(🏏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🌼)据用于创新药研(☕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🆓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🌭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⛸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🐏)受理的创新药(🎳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🍃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👕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🔟)新药物研(🏈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🐡)物研发相关任务(🙋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🗂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😝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🧥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👏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🚥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🤤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🎃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🍾)响创(💊)新药配(🖲)备使(🤽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🍂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🔞)药品只能(⛅)有两个规格(🤪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🕯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📡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🐐)可行路(⏯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🏌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😏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🥀)点纳入创新(🍋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🆒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🐸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👓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🗽)多层次用药(🍍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📁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🥣)宇(🍽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🖼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🎶)步调整,程(🏖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😳)。” 中新健康(📐)记(🎵)者(🍭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🏠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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